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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通知

2024级医学四年类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2024/06/20   阅读量:

根据《中南大学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(试行)》(中大教字﹝2018﹞59号)文件精神,结合“关于提交2024级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”要求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湘雅药学院、湘雅医学院共同协商,制定医学四年类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。

一、专业分流工作小组

组 长:张政

副组长:徐克前、唐媛、张文玲、袁玉

成 员:相关学院教学干事、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若干名

二、专业分流相关数据

大类名称

专业名称

专业上限上浮比例

备注

所属学院


医学四年类

医学检验技术

10%


湘雅医学院

药学

10%


湘雅药学院

三、专业分流细则

1.已按专业录取的学生,不参与大类专业分流。

2.按照“自由申请”的原则,学生根据自己的学科兴趣申请志愿,并对大类内2个分流专业(医学检验技术、药学)明确排序。未按要求填写专业的学生应服从工作小组的安排与调剂。

3.按照“遵循志愿、成绩优先”的原则实行专业分流。即以第一学期所有教学环节(含全校性选修课)加权平均成绩(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)从高到低排序。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及成绩排序确认专业,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,直接确定专业;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,根据成绩排序(在加权平均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高等数学C2、医用物理学、基础化学A三门课程总成绩排序)录满到上限。第一轮未确认专业的学生,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,以此类推,直至所有学生都分流到具体专业。

4.学生专业一经分流,原则上不再更改;进入专业后其学费、学制、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专业执行。


四、专业分流工作流程

医学四年类专业分流工作从大一第二个学期四月份开始(具体时间以本科生院的通知为准),具体步骤如下:

1.专业分流前,组织大类内各专业对学生(不包含已按专业录取的学生)进行专业介绍。

2.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意向,填写专业分流申请表。

3.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考评。

4.分流结果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后,在湘雅药学院、湘雅医学院网站公示,公示期为5天,无异议后报本科生院备案。

5.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所在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,由大类工作小组负责答复。

五、其他

本实施细则由医学四年类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,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,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。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,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,不再另行下文。


湘雅药学院

湘雅医学院

2024年5月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