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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政策

中南大学药学院科技业绩核算办法(试行)
发布时间:2013/11/27   阅读量:

(院人字【2013】04号,2013年4月)

根据中南大学中大人字【2001】110号、【2002】3号、【2002】176号、【2011】2号、【2012】55号、【2012】57号等文件的精神,制订出中南大学药学院科技业绩核算办法。

一、科技业绩内容

(指考核当年完成或新增的相关科研工作,包括教学、教改相关成果)

1、科技(教学)成果 2、专利(发明)授权

3、科技(教改)论文 4、科研著作或教材

5、教改项目及科研进校经费 6、人才培养

二、计算办法

1、科技成果、论文、著作、专利、项目、经费核算

序号

类别

业绩名称

级别

计分(分/项)

1

1.省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;

(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)等

2.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

国家级

一等

200

二等

100

省部级【1】

一等

50

二等

15

三等

10

国家新药证书

I

1.1类(含中药1类)*

200

1.2-1.6类

30-100

II类或中药五类

30

III类

15

2

专利

国家发明专利

授权

4

3

论文

高水平科研论文

Science、Nature杂志论文

100

SCI收录论文(发表杂志级别)

国际权威期

4分/

普通论文

国际重要

2分/

普通

1分/

EI收录

1分/

科研、教学、管理论文

MEDLINE

0.8分/

CSCD,CSSCI教改

1分/

CSCD

0.5分/

教改

0.5分/

4

教材和专著(第一主编)

规划教材和专著

20

非规划教材和译著

5

教材和专著(非第一主编、副主编)

规划和专著

5

非规划

3分/

无论规划或非规划,或专著

参编

2分/

5

研、

教改项目

国家级和教育部

15

省级

5

校级

1

入校经费【2】

国家级及省部级

0.5分/万元

市厅级

0.25分/万元

横向

0.125

/万元

6

研究生培养

全国优博

20

全国优博提名奖

10

湖南省优博

5

湖南省优硕

2

本科生培养(大学生创新课题)

国家级及部级

2

省级

1

校级

0.5

【1】:如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,职工第一完成人。业绩点计算到第一完成人。

【2】:科技厅课题属于省部级。其他的厅级课题属于市厅级。

说明:

①所有项目除特别注明的外,必须以“中南大学药学院”为第一署名单位;凡一个成果多次获奖,只计算其最高获奖档次,不重复计算。已经在显示性成果中计分的项目,不在普通科研业绩中重复计算。

②学院多人参加的成果或项目,分数只计算给第一完成人或主持人。

③所有经费必须是当年度入校经费,以学校计财处统计为准。

④本科生培养,只算项目分,不算经费分。

2、指导研究生业绩核算(含所有硕士学位以上申请):

根据学校有关“博士生按50学时/年/人(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起计算)、硕士生30学时/年/人(从第二学年起计算)”的考核原则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采用如下办法折算工作量:当年毕业的博士生每生15分,硕士生每生9分(非全日制研究生、工程硕士按全日制研究生同等计算)。

三、科研业绩津贴的发放

学院根据《中南大学药学院岗位津贴分配方案(2013年)》,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指派专人在每年的12月1日前统计完成各自单位完成的业绩,学院办公室进行核对计算后,按照各单位在学院科研业绩中所占份额计算出津贴指标。各科研单位根据实际,按本办法核算到人,进行再次分配。

中南大学药学院

二O一三年四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