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院人字【2013】04号,2013年4月)
根据中南大学中大人字【2001】110号、【2002】3号、【2002】176号、【2011】2号、【2012】55号、【2012】57号等文件的精神,制订出中南大学药学院科技业绩核算办法。
一、科技业绩内容
(指考核当年完成或新增的相关科研工作,包括教学、教改相关成果)
1、科技(教学)成果 2、专利(发明)授权
3、科技(教改)论文 4、科研著作或教材
5、教改项目及科研进校经费 6、人才培养
二、计算办法
1、科技成果、论文、著作、专利、项目、经费核算
序号 |
类别 |
业绩名称 |
级别 |
计分(分/项) |
1 |
成 果 |
1.省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; (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)等 2.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|
国家级 |
一等 |
200 |
二等 |
100 |
省部级【1】 |
一等 |
50 |
二等 |
15 |
三等 |
10 |
国家新药证书 |
I 类 |
1.1类(含中药1类)* |
200 |
1.2-1.6类 |
30-100 |
II类或中药五类 |
30 |
III类 |
15 |
2 |
专利 |
国家发明专利 |
授权 |
4 |
3 |
论文 |
高水平科研论文 |
Science、Nature杂志论文 |
100 |
SCI收录论文(发表杂志级别) |
国际权威期 |
4分/篇 |
普通论文 |
国际重要 |
2分/篇 |
普通 |
1分/篇 |
EI收录 |
1分/篇 |
科研、教学、管理论文 |
MEDLINE |
0.8分/篇 |
CSCD,CSSCI教改 |
1分/篇 |
CSCD |
0.5分/篇 |
教改 |
0.5分/篇 |
4 |
教 材 著 作 |
教材和专著(第一主编) |
规划教材和专著 |
20 |
非规划教材和译著 |
5 |
教材和专著(非第一主编、副主编) |
规划和专著 |
5 |
非规划 |
3分/部 |
无论规划或非规划,或专著 |
参编 |
2分/部 |
5 |
科 研、 项 目 与 经 费 |
教改项目 |
国家级和教育部 |
15 |
省级 |
5 |
校级 |
1 |
入校经费【2】 |
国家级及省部级 |
0.5分/万元 |
市厅级 |
0.25分/万元 |
横向 |
0.125 分/万元 |
6 |
人 才 培 养 |
研究生培养 |
全国优博 |
20 |
全国优博提名奖 |
10 |
湖南省优博 |
5 |
湖南省优硕 |
2 |
本科生培养(大学生创新课题) |
国家级及部级 |
2 |
省级 |
1 |
校级 |
0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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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】:如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,职工第一完成人。业绩点计算到第一完成人。
【2】:科技厅课题属于省部级。其他的厅级课题属于市厅级。
说明:
①所有项目除特别注明的外,必须以“中南大学药学院”为第一署名单位;凡一个成果多次获奖,只计算其最高获奖档次,不重复计算。已经在显示性成果中计分的项目,不在普通科研业绩中重复计算。
②学院多人参加的成果或项目,分数只计算给第一完成人或主持人。
③所有经费必须是当年度入校经费,以学校计财处统计为准。
④本科生培养,只算项目分,不算经费分。
2、指导研究生业绩核算(含所有硕士学位以上申请):
根据学校有关“博士生按50学时/年/人(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起计算)、硕士生30学时/年/人(从第二学年起计算)”的考核原则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采用如下办法折算工作量:当年毕业的博士生每生15分,硕士生每生9分(非全日制研究生、工程硕士按全日制研究生同等计算)。
三、科研业绩津贴的发放
学院根据《中南大学药学院岗位津贴分配方案(2013年)》,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指派专人在每年的12月1日前统计完成各自单位完成的业绩,学院办公室进行核对计算后,按照各单位在学院科研业绩中所占份额计算出津贴指标。各科研单位根据实际,按本办法核算到人,进行再次分配。
中南大学药学院
二O一三年四月